“土地及建筑物税”要交吗?不了解的话,可能被处数倍罚款
《土地及建筑物税法》自 2563 年起生效。
无论您是房主、空地所有人,还是有出租的不动产 — 都必须了解这项税收!
1. 什么是土地税?
- 向土地及建筑物所有人征收的税,如房屋、商业楼、工厂、空地等
- 每年缴纳,由市政府或地方行政机构征收(区/府/曼谷市)
2. 征税标准
- 按财政部财产局的评估价计算财产价值
- 税率取决于财产用途,如:
🏠 自住:免税或低税率
🏢 商业/出租:税率较高
🌾 农业:部分豁免
🏜 荒地:如超过 3 年未使用,每年加征税款!
3. 谁要缴税?
- 每年 1 月 1 日地契或产权文件上的所有人
- 如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,买方当年无需缴纳
4. 迟缴或不缴 = 被处罚款
- 罚款最高为税款的 40%
- 利息每月 0.5%
- 地方机构可依法查封财产、起诉强制执行
5. 值得关注的最高法院判例
📚 最高法院 3462/2547 号判决
土地所有人任由土地荒废不加利用,法院认为其有意避税,属于不诚实行使权利,须按高税率纳税并缴纳罚款。
📚 最高法院 7194/2561 号判决
承租人将房屋用于商业,但房主未申报变更用途。法院认定房主有义务核查使用情况,须按商业税率纳税。
简单总结:
- 如拥有土地或建筑物,别忘了每年核查并缴税
- 向区/地方办公室正确申报用途变更
- 如不确定,可联系县政府或咨询律师评估风险
📣 请分享本文给有房、有地或即将购置不动产的人,以免多花数倍的钱!
对税务有疑问?欢迎向我们咨询,我们乐于解答每个案例。